申論考試的目的就是為國家選拔出“合適的公務人員”。何謂“合適“,關鍵就是能實實在在地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由此推理,“提出對策、解決問題”必定是判卷的核心所在。事實正是如此,在最后一道題目——申論文章中,對策是“主角“。縱觀歷年申論真題,“對策全面、可行,條理清晰”是申論文章的必備要求。就提出對策部分而言,如何才能做到“全面、可行,條理清晰”呢?深入研究國家頒布的政策的對策提出思路,結合我國社會轉型的大背景,對申論考試中的對策可以從以下六個角度里梳理我們的思維框架。
第一,制度、體制、機制。新中國成立60年,改革開放30年,我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總體上處于由落后農業(yè)國向現代化的工業(yè)國轉型期,針對社會主義建設中的方方面面,我國雖逐步建立了一整套制度、體制和機制,但還不健全、不完善,根本原因是我國正在進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是“前無古人”的新事業(yè)。因此,就整體而言,當前社會問題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講,是由于相關的具體制度、體制、機制還不完善。因此,在制定對策時,我們要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使相關的制度更優(yōu)越,如何使體制更合理,如何使機制更有效。這一點,從我國現階段“緊鑼密鼓”的開展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民生領域的各種體制改革明顯可見。
第二,政府責任。社會發(fā)展既要有宏觀的指導與調控,又要有微觀的具體活動,“兩個車輪”缺一不可。政府作為引領社會發(fā)展的“掌舵者”其責任是什么,即其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是社會科學、快速、協(xié)調發(fā)展的基礎性問題。當前許多社會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政府對自己的定位錯誤引起的。當然,我們應客觀地看待此問題。一方面,我國正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化,計劃經濟下的政府是“萬能者”,什么事都管;而市場經濟則要求政府“有所為,有所不為”。反映在實際中,在經濟領域,政府必須“有所不為”——進行宏觀調控,為微觀的經濟活動創(chuàng)造良好的發(fā)展環(huán)境,做好“服務者”角色。在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必須“有所為”——既要宏觀調控,又要直接參與,做好“主角”角色。但實際工作中,政府因責任不清,導致了“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又瞎管”現象。政府管理中“缺位、錯位、越位”是目前行政領域中的熱點問題,急需解決。就具體表現而言,政府對經濟活動干預太多,甚至有時候還直接參與,這樣的直接后果就是因參與主體不平等,致使利益分配不平衡,引發(fā)了社會矛盾,制約了經濟健康發(fā)展。2007國考申論問題之一“土地征用”,材料就放映了政府直接參與了土地征用活動,從中牟利,引起群眾不滿。政府對經濟活動干預太多,更深的影響是政府的做法與我國市場經濟的國策相違背,這種“政府言行不一致”不僅直接引發(fā)社會矛盾,還會降低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政府對公共服務領域管的太少,投入太低,所以,近些年,我國民生領域的社會問題相對突出,成為老百姓關注的焦點,也成為申論考試的命題點。如2000年“噪音問題”,2001年藥品監(jiān)管問題,2002年網絡問題, 2003年安全生產問題,2004年道路交通問題,2005年主題之一扶貧問題,2006年突發(fā)事件問題,2007年主題之一土地征用問題,2009年糧食問題均涉及政府應在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
第三,落實與監(jiān)管。新中國成立60年取得的輝煌成就,尤其是改革開放30年中國日新月異的變化,彰顯了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越性,雖然其具體的制度、體制、機制還有待完善,但總體而言,其優(yōu)越性不言而喻。但優(yōu)越制度下的社會為什么還存在如此多的問題?一方面,如上第一條所述,“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個新事物要經歷建立、發(fā)展、完善的過程。但更為重要的是“有好的政策并不意味著完全好的結果”,中間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落實是關鍵。目前,政策在地方未得到嚴格執(zhí)行是引發(fā)眾多社會問題的直接原因?!吧嫌姓撸掠袑Σ摺笔钦鎸嵉膶懻?。與政策執(zhí)行相關另一方面就是監(jiān)管問題。我國目前的監(jiān)管體系不健全、監(jiān)管執(zhí)行不嚴格、懲罰力度不大等也為政策落實不到位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解決某一社會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淺層次的問題:制定出來的政策是否執(zhí)行好了?執(zhí)行過程中是否監(jiān)控到位?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問題還存在,再考慮深層次的問題:制度、體制、機制是否應健全、應完善。如2006年扶貧問題:扶貧政策好,但落實不到位,監(jiān)管出問題,致使扶貧資金被挪用。
第四,法律。我國社會正在從人治向法治轉變,任何社會問題都應納入法律的框架之內,這是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客觀需求。由于我國幾千年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所以不論從法律意識還是法律體系上講,我國的法治還相對落后。另一客觀原因是現代社會是一個急劇發(fā)展的社會,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而法律屬于意識層面的問題,其“滯后性”不可避免。因此。對我國社會問題的解決,我們均可從法律角度考慮。對“久解不決”的問題,我們應該修改、完善我們的法律,使之更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對于新出現的問題,我們應該建立相關法律法規(guī)來將其納入法律范疇之內??傮w而言,就是要讓我們的法律緊跟社會發(fā)展,有效解決社會問題。
第五,科技?!翱茖W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鄧小平老前輩的至理名言。在2008年至今的全球經濟危機中,科技對我國經濟發(fā)展的影響彰顯無遺。因技術落后而導致的企業(yè)核心競爭力不強,我國的加工制造業(yè)等外向型企業(yè)在這輪經濟危機中遭到了重創(chuàng)。其實,在農業(yè)領域,科技作用也非同小可?,F階段,我國的耕地面積在下降,但糧食總需求在上升,解決這一矛盾的鑰匙有兩把——胡錦濤總書記所言:一靠政策,二靠科技。由此可見,科技在農業(yè)中的重要作用。此外,科技在政治、文化、公務服務領域的作用也非常明顯。采用先進的技術,可以使我們的政策制定得更科學、可以使我們的執(zhí)政水平上臺階,可以使我們的防范措施更有力,可以使解決社會問題的手段更有效。
第六,觀念。“觀念決定思維,思維決定行動”。行為是在內外因的共同作用下發(fā)生的。若外部條件——制度很優(yōu)越、法律很健全、技術很先進,但惟獨執(zhí)行人的觀念出現了問題:不想做,不會做,那事情就有只有兩種結果:沒有做或做錯了。在實際中,如果政府官員的執(zhí)政觀念出現問題,對該做的事情沒有做,那就是“缺位”,社會問題就會惡化或蔓延擴大。如果對該做的事情做錯了,那就是“錯位”,社會問題就可能變質。如果民眾的觀念出現了問題,就可能直接引發(fā)社會矛盾或使一般矛盾激化。對此,在對策部分,我們要通過宣傳、教育、學習等方式幫助官員和民眾樹立正確的觀念,消除錯誤的觀念,為正確解決問題肅清思想障礙。
最后,需要強調點的是,以上六條根據目前我國社會發(fā)展轉型這一特點總結出來的,它針對的是一般的社會問題,而非所有的社會問題;它是一種提出對策的思維框架,而非萬能之策。所以,在申論的復習與考試中,考生一定要根據具體的材料選擇適用,切不可生搬硬套。要正確處理材料與“六角度”的關系:“材料中有則適用,無則適當添之;六大角度未涉及之,而材料有之,一定要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