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qū)教育局2023年公開選調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舟山市定海區(qū)教育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定教人〔2023〕9號)精神,結合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將2023年定海區(qū)教育局公開選調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局機關工作人員3名、區(qū)教師進修學校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及崗位職責和要求見附件1。
二、選調對象
全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職中層及以上干部(原則上不含校園級正職領導)、教育局掛職干部。
三、選調條件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職業(yè)道德素質;身體健康;
2.現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教育局掛職干部,且任(掛)職2年及以上;
3.年齡在男45周歲以內,女40周歲以內,市、區(qū)名師、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要求(不超過2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要求行為被查實的;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辦法
(一)報名申請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9日—30日。報名者填寫《2023年定海區(qū)教育局公開選調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送至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王紅鋒老師。
(二)資格審核
區(qū)教育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教育局將以電話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其參加選聘。
(三)崗位選聘
1.采用面試和綜合評價的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評委根據面試情況進行打分。面試得分占選聘總分的60%。
4.綜合評價滿分為40分。其中選聘人員近5年年度考核和中層及以上任職得分滿分為20分(近5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結果優(yōu)秀的每次計2分,考核結果良好的每次計1分;近5年擔任學校中層正職及以上每年計2分,任中層副職每年計1分);選調考核領導小組成員評價得分滿分為20分。
(四)確定擬選調人員
根據選聘結果,經局黨委會集體研究后,確定擬選調人員。
(五)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定海教育網-組織人事欄公示5個工作日。
(六)錄用
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將相關人員人事關系調入相關事業(yè)單位,若聘任教育局機關崗位的不再執(zhí)行教師工資,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的,由教育局黨委討論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紀律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工作紀律。
(一)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嚴禁弄虛作假。對于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選調資格,且后果自負。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退回原單位。
舟山市定海區(qū)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舟山市定海區(qū)教育局2023年公開選調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序號 |
選調崗位 |
人員性質 |
崗位職責 |
崗位要求 |
1 |
辦公室 |
其它事業(yè) |
黨政綜合工作 |
需有一定文字功底 |
2 |
組織人事科 |
其它事業(yè) |
1.負責全區(qū)教職工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工作; 2.協助做好黨建工作;3.完成科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
需有一定文字功底 |
3 |
綜合管理科 |
其它事業(yè) |
1.負責學校安保工作日常管理;2.負責教育系統反詐騙宣傳教育;3.負責學校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堂等日常管理;4.科室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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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師進修學校 |
事業(yè)(教師) |
1.負責新教師、骨干教師等培訓工作,能組織教師教育需求調研,制定培訓項目和計劃,并能規(guī)范有效實施;2.負責教師教育科學研究工作;3.負責教師培訓的宣傳報道工作;4.協助做好其他培訓項目的過程管理、組織及后勤保障工作。 |
需具有負責學校師訓工作的經歷,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
附件2:
舟山市定海區(qū)教育局2023年公開選調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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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學歷 |
任教學科 |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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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單位 |
申報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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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 職務 |
任現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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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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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榮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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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考核情況 |
2017學年 |
2018 學年 |
2019 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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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學年 |
2021 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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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鑒定 意見 |
主要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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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情況 |
(組織人事科蓋章) 年 月 日 |
報名需提供:擔任學校中層(正副職)及以上崗位證明及歷年考核復印件;選聘教師進修學校崗位需要出具負責學校師訓工作經歷的證明。